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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参加“履行植树义务,同为长春添抹绿”义务植树尽责活动

作者: 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时值第46个全民义务植树节,3月12日上午,由吉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履行植树义务,同为长春添抹绿”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在长春市兰桡湖公园进行。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50名师生参与活动,与吉林省青少年艺术协会的20名老师、童晟智教幼儿园的老师们和15个亲子家庭,以及盛世街道佳园社区的50名志愿者共计170余人一起参加义务植树。

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号)精神,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已扩展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8类、37种尽责形式。也就是说,义务植树不仅仅只是种树,参加除草除杂、国土绿化公益活动、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都是义务植树的形式。

初春的长春,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组织方依照全民义务植树八大类尽责形式,在活动中通过不同的劳动形式,让参与者充分了解到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通过学习参与辨识目标植物(造林树种)、树种的测量与记录、种子采集与播种等,体验义务植树绿化造林类尽责形式。通过观察辨识绿地杂草、除草除杂(枯枝落叶)、认识病虫害等,体验义务植树抚育管护类尽责形式。通过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手工制作或用画笔进行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体验义务植树志愿服务类尽责形式。

我校师生志愿者热情满满,协同参与活动的其他志愿者,一边一字排开地毯式清理公园内绿地枯枝杂草,一边利用现场枯枝二次创作绿化环保文创宣传品,形成了一片火热而新颖的义务植树劳动场景。大家表示,不仅要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者,也要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做生态环境建设的爱护者。

此次活动,是省市绿办积极倡导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实现尽责形式全年化、常态化、多样化的体现。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义务植树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仅是挖坑种树。植树活动正从“植绿”向“爱绿”“护绿”等多种形式转变,由参与劳动为主向既注重劳动又注重提升生态文明理念转变。

据了解,3月12日,活动承办方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带领下辖的兰桡湖公园、友谊公园、清水音公园、百草园、湿地园、梨花园、博文湖公园等7家公园,共同持续发力,创新喜闻乐见的多种尽责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和宣传义务植树活动,为国土绿化生态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更多人心中种下生态文明思想的种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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