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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5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中央纪委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近日,吉林省纪委也对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工作做出部署。为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确保廉洁过好“两节”,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在节前认真开展教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消除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同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移风易俗,提倡以勤俭、文明、安全、健康方式过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紧盯“两节”重要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着力发现“五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邮箱、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坚决整治“四风”,净化节日风气。

三、严肃查处问责

坚持从严执纪,对“两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逐一深入核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吉林省委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等党内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组织调整的坚决作出组织调整。

四、强化通报曝光

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营造氛围。凡是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监督举报地点:纪委办公室(行政楼A111室)

电话:0431-84579068

邮箱:20178247@qq.com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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