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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馆荣誉室资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7 点击数:

各单位: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学院30年的办学历程,传承人文精神,展现学院办学成果,学院将在7月中旬前,收集整理校史馆荣誉室资料。现将有关征集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学院办学以来,开展重大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各项工作中具有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代表性实物。

2.各时期反映历史价值的印刷品、宣传品、实物样本等纪念品。

3.上级领导、专家学者、重要领导和国际友人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和相关报刊、报道资料等。

4.单位和个人参加校外各种比赛,荣获世界级和国家级奖项、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牌匾、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

5.个人主编教材、专著、译著及学校早期有史料价值的教案、讲义、教材、教具模型;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早期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校徽、纪念章)等实物。

6.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回忆录或相关图书资料等。个人创作的获奖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等。

7.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办法

1.各部门、各单位的历史文件资料和实物,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财产和荣誉,应提供给学校荣誉室永久保存。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如不愿捐赠,学校对采用的资料与实物将制作复制件,长期在校史馆保存,原件将退还给提供者。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到7月15日为止。征集的物品请上报宣传处备案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克兢、谷坤

联系电话:84537115

宣传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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