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06-11 点击数:
各单位:学院决定召开传达《退休年龄和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规定》文件的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1.时间:2018年6月1日(星期五)15:30;
2.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501会议室;
3.参会人员:
基层学院:院长、院下系主任、办公室主任;
法律系:主任、办公室主任;
公共教研部:主任、教务秘书;
机关、教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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