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8-1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我校拟推荐音乐舞蹈戏剧学院副院长韩彦婷(回族)教授为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檀
联系电话:0431-84537142
附件: 韩彦婷吉林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审批表.pdf
人事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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