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疫情防控期间
各院(系)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各院(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疫情防控、学生管理和校园安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管理及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院(系)要成立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形成自查方案,组织安排专人对本院(系)存在的学生管理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包括,学生纪律、寝室卫生、教室卫生、防火、用电、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网络安全、防传销、防溺水、学生心理健康及日常安全防护等,要建立台账清单,形成排查报告,提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学生及安全管理隐患,为学生及校园安全提供安全保障。目前正值秋季,是火灾高发期,重点排查公寓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安全卫生教育、防疫知识教育、向学生普及防疫、防火、用电、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网络安全、防传销、防溺水、心理健康及日常安全防护等安全知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教育帮助学生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
四、本次自查工作为期一周(9月10日-9月17日)。
五、学校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各院(系)于9月18日前将排查报告发送至5446044@qq.com、22146372@qq.com。
联系人:姜 剑 13944085305 张德维13844038218
学生处、保卫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