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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3 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学校决定召开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会议时间:2020111614:00

会议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501

参会人员:

1. 申报2019年度、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

2. 各基层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人员(如本单位无2019

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可不参会)

会议内容:布置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不参会人员视为不参加2019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不再另行通知。

二、认定范围

1. 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免予认定,可视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2. 认定系列:高校教师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所学专业须与申评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直接定级为技术员级;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中专学历、技工院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定级为技术员级,技术员级由用人单位自行认定。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初级认定: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

4.申报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从现岗位工作时间(即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间)截止到20181231日前。申报2020年度初级职称认定从现岗位工作时间截止到20191231日前。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1118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郭贺

联系电话:0431-84537148


附件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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