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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民意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岗位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长春人文发〔2024〕14号),为进一步了解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和效果、工作作风、民主科学管理、服务师生、廉洁自律等情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展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民意测评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民意测评时间

2024522(星期三)下午。

二、民意测评对象及范围

民意测评对象: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民意测评范围:二级学院全体专职教职员。

三、民意测评内容

主要调查履行职能、学术带头、建设发展、服务师生、民主管理与依法管理、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

四、民意测评方式

人事处、组织部分成三组分别对12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民意测评,现场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根据个人意见,选择评价等次。

五、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公正评价,实事求是。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指派专人负责配合完成民意测评工作,提前统计好参加民意测评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有教学任务或其他事情不能参加民意测评的教职员必须说明具体情况,因故未能参加民意测评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实际参加民意测评人员须达到应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参加人员自行带黑色签字笔。


人事处 组织部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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