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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5 点击数:

各单位: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定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假日期间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院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

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因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

二、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本单位开展假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清除死角;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指定监管责任人,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二)加强重点区域检查,要对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因违章用电、吸烟等引发火灾。

三、加强各楼宇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院安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二)在放假离校离岗前做到断电断水、关窗锁门。假期值班人员下班时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假期要严格对进出校内各楼宇人员实行查验登记制度。

(三)需维修的房间和楼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开关门手续。师生员工的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按学院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严禁将贵重物品、重要证件等放在宿舍内。

四、抓好假期安全教育

  (一)乘车外出时要乘坐证照齐全、符合安全标准的正规运营车辆,尤其是乘坐长途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乘坐,不在站外上车,坚决不乘坐超员客车。乘坐客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包车出行,应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具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不贪图便宜或方便包用违规运营的“黑车”。

(二)自驾车出行前要首先检查车辆安全情况、随车应急工具、行车证件,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掌握目的地天气情况。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驶、不开车接打电话和吸烟,注意行车安全距离,不超速、不随意乱超车、不在应急车道行驶等。遇到冰雪雨雾恶劣天气,要减少驾车出行,在行驶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减少变道超车。切勿酒驾、醉驾。

(三)要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四)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手机短信中奖、信用卡消费扣款等各种诈骗信息,防止掉入陷阱。假期寻找兼职的同学一定要谨慎,防止陷入非法传销组织,对以缴纳培训费、押金等就可得到兼职的信息要谨慎辨识。

(五)要购买质量有保障的食品,并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谨防发生食物中毒等。

  (六)严禁参与迷信、赌博及其它非法集会等活动。亲朋好友聚会饮酒要有节制,以免酒精中毒造成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时上报信息。

(一)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好假期值班及巡查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二)放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楼宇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校警队要加强夜间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严防事故发生。

六、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保卫处:84575552

东区警务室:84537141

西区警务室:84575110

保卫处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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