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资产的管理,为学校转设做好前期固定资产准备工作,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受赠的物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图书以及家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详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 受赠资产的范围:含无偿捐赠、有偿使用、合作项目中以各种形式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 各单位的受赠资产,应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资产验收,同时将受赠资产的合同、协议书、发票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上交资产管理处复核入账。对于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其他受捐赠资产,各单位应登记造册、做好记录,加强日常管理。
四、 各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受赠资产盘查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一)资产价格:资产价格以捐赠方提供的价值凭据(如发票原件或加盖捐赠方公章的发票复印件等)进行登记;如捐赠方不能提供价值凭据,可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登记(需附证明材料);对于文物陈列品,如无价值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无法准确取得,可按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
(二)资产名称: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名称或根据仪器设备面板上的出厂标牌所标注的全称填写,或按发票名称或常用名称填写,也可按捐赠协议书中双方认可的名称填写。
(三)出厂日期:按厂家标牌或合格证上的日期填写,对于无法确认出厂日期的资产可以以合同或协议书中确认日期为主。
五、 原则上不接受达到报废年限的物资,特殊情况须由受赠部门向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报告,资产管理处对性能指标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六、 纸质版加盖公章、主管领导签字,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东区行政楼A-204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srwzcc@163.com。
七、 2019年9月,资产管理处将进行实地盘点,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1.
受赠资产(仪器设备)盘查登记表.xls
2.
受赠资产(家具)盘查登记表.xls
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5日